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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原谅的闺蜜helliphell

在小编看来

女性和女性之间

最高层的友谊就是闺蜜

闺蜜之间

敞开心扉,无话不谈

只是,有些时候

闺蜜之间难免发生分歧

有些人选择和解

有些人选择分道扬镳

还有的人的选择

emm太过分了……

闺蜜吵架闹掰下毒手

4月大儿子昏迷检出毒品反应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高雄30岁的林姓女子年12医院照顾对方住院的孩子,期间两人发生争执,她一气之下将一粒安眠药磨碎,并以针筒喂给4月大的男婴吃下,后来医生巡房发现孩子瘫软无力,进一步检验竟然有毒品反应,这才报警揭穿这件事。林某一审被依伤害罪判处3月刑期,后来上诉二审改判5月,被处罚金15万元(新台币,下同),全案确定。

  判决书中提到,林某与闺蜜小美(化名)是多年好友,小美的孩子在年12月间因病医院,林某也陪同前往照料,没想到过程中两人发生争执,她不顾孩子才4月大而且正在住院,竟然将精神科医生开给小美的安眠药磨碎,再放入针筒中喂给宝宝吃。隔天早上,巡房医生发现男婴瘫软无力,随即转进加护病房观察,进一步采集尿液检验,却发现尿液中疑似有K粉、安非他命以及镇静剂的成分,担心可能遭人喂食毒品,于是立即通报警方处理。接着果然在6楼的家属休息室内找到药物以及针筒。

  林某到案后辩称,她只知道那是安眠药,不知道药物的副作用。一审法官认为,林某喂给男婴的药为Fallep(学名为Flunitrazepam,氟硝西泮,俗称FM2,也是一种精神药物)。她在不确定宝宝的安全性之下,任意喂食成人的药物导致孩子昏睡1至2日,治疗将近一周才逐渐改善,显然已造成生理上的伤害,最后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罪判处3月有期徒刑。

  全案上诉至二审,法院考虑到林某与小美至今仍未达成和解,因此改判她5月刑期,被处罚金15万元。

即便是大人之间发生争执

为啥要向孩子下手呢?

如此恶意行为

真的是丧心病狂

另外

婴儿被喂食的安眠药

学名叫做氟硝西泮

还有一个广为人知的名字叫“蓝精灵”

“蓝精灵”

氟硝西泮

“蓝精灵”的主要成分是氟硝西泮,在医学上是一种强效的镇静催眠药,安眠作用是普通安眠药的数倍,属于苯二氮卓类药物,主要用于治疗癫痫发作、焦虑症、严重失眠症。

氟硝西泮之所以被称为“蓝精灵”,是由于厂家为了让人能更好的辨认该类药物,特意将药片加工成蓝色,服用者将蓝色药片含在口中时舌头会变蓝,如果泡在酒水饮料中,杯中的液体颜色会就变成蓝色而得名。

氟硝西泮虽然在催眠方面有很强的效果,但制药厂曾经多次被人告上法庭,原因就是隐瞒长期服用氟硝西泮会有严重成瘾性和戒断风险的副作用。

从这方面就可以看出,“蓝精灵”已经具备了毒品的特征,即成瘾性,以及停药后产生强烈的戒断反应。所以世界各国对待此类药物都非常谨慎,它在很多国家都是受严格管制。

而国内一些贩卖“蓝精灵”的不法分子,在推销此类毒品时,都是教唆别人把这种蓝色药片混着酒喝或含在嘴里服用,一会就能体会到一种迷幻的感觉。也正是这样,才让“蓝精灵”成为目前娱乐场所流行的一种毒品。

毒品“蓝精灵”的危害

“蓝精灵”本身就有很大的副作用,与酒精混合滥用则会加大其副作用,最常见的危害就是导致服用者中毒死亡。另外,长期过量使用有可能引发服用者“自杀冲动”,精神障碍、中枢神经强力抑制导致的呼吸停止、血压急降、肝肾损伤,以及低血压、嘴干、宿醉感、嗜睡、聒噪、记忆力与思想出现问题、肌肉无力等。

“蓝精灵”还有一个很大的危害,一些不法分子会利用其药性,引诱受害者喝下混合“蓝精灵”的酒水饮料后,趁其无能力反抗时强奸或抢劫受害者。由于“蓝精灵”(以及此类镇静催眠药)能让服用者产生顺行性遗忘,受害者醒来之后会对之前发生的事件记忆模糊,报案后给警方侦破造成很大的麻烦。

氟硝西泮已被我国正式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属于新类型第三代毒品,在我国非法销售则涉嫌贩卖毒品罪。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从来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我们要擦亮眼睛,认清身边潜在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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