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悲伤的事,希望大家能够帮帮这个悲痛无助的父亲。
朋友们:
你们好,今天写下这篇文章,我们不是绑架舆论和媒体,也不愿拿我们死去的女儿做文章,请你们仔细看完,在这就想为死去的女儿讨一个说法,也给天下有良心的父母予以警示!所以在这我们不会提到医生的名字,因为医生一直都是我很尊敬的职业,我也不希望我女儿的主治大夫会因此有很大的心理压力,因为我希望以此为鉴,让这名大夫变地更优秀,能为社会救死扶伤做出更多的贡献!
我只想让你们知道我们身医院(青大附院黄岛院区——医院)儿科门诊有多大的危险漏洞在里面。
下面就是事情的经过:
你们好,这个小女孩叫叶芊羽,我的他的父亲。生于年12月,仅仅15个月大。因患肺炎和疑似心脏病于年3月6日下午2点到青大附院黄岛分院(医院)儿科专家门诊就医,家属告知主治医生孩子心脏有疾病并出具了在外院拍的胸片。医生要求做心脏彩超,因为彩超需要睡眠下进行,医生让其助手开具了无外包装无说明书的水合氯醛溶液10%(中度镇静剂,属于高危药品)。服用前我们家属询问其助手该药是否有副作用,此人回答几乎没有,是非常安全的。但是孩子服用后10分钟左右便出现口干,烦躁不安等症状。家属马上抱回门诊抢救室,抢救措施仅仅是吸氧、心脏按压、持续性吸囊、静滴、静推。30分钟左右进行气管插管,此时孩子已经不行了。事后我们了解到水合氯醛是国家的高警示药品,即高危药品。这种药,对于心脏病患儿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医院对心脏功能异常的婴幼儿都是禁用药。院方至今没有一位领导出面安慰家属,也不承认存在任何过错,并表示在青岛此药的管理并无明确标准,更狡辩说检查和抢救都符合本院规范。无论最后跟院方交涉结果如何,孩子的命已经回不来了,我们之所以决定站出来,说出来,是希望有更多的孩子家庭能够看到,是希望不再有任何家庭重蹈我们的悲痛!
下面把院方的几个过失罗列出来,给好心的父母予以警示!
1、应该采取住院治疗为何简单门诊治疗。
我们3.6日一早在外院(医院-医院)门诊诊断时,诊断书上明确写着需要及时住院。而青医附院你们为何要对我们进行门诊治疗?为何不立即住院?为何用门诊方式进行检查?外院建议我们先做肺炎治疗,再做心脏观察,你们为何直接心脏检查治疗?我们因为孩子上午检查有问题,我们连家没回,连饭没吃,医院,就为了孩子能有效的治疗,用床位紧张来搪塞我们么?难道要塞红包才能住院么?
注:家属们,如果你不强烈要求,没有大夫会很在乎你们患儿的病情。
2、水合氯醛是高危用药。
现在绝大部分医生都把他当做常规用药来使用,医院的医生仅仅是停留在之前的学习和经验上。(现在高危用药叫高警示用药,目录的第十六条就是水合氯醛),所谓的高警示药品,即若使用不当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的药物,其特点是出现的差错可能不常见,而一旦发生后果非常严重!院方没有足够的重视,未尽到告知、观察的义务,在用量上和使用方法上也没有考虑患儿的个体差异(明知道有肺炎和心脏疾病),甚至没有参考说明书(水合氯醛溶液:有严重心脏病患者禁用和慎用)。下面是院方事发第二天上午,经我们强烈要求两小时后才给我们的说明书。
3、没有医生资格证可以随便答复我们的问题?可以随便参与抢救?
作为一个学生(青医附院每一个大夫对面都可能坐着一个助手,而这个助手往往没有任何医生执照),没有任何资历和医生执照,为何还要回答我们家属的问题?为何还要告诉我们此药没有副作用?为何参与抢救的人员那么多没有带工作证?难道我们孩子是你们学生的试验品?(国家明确规定医疗上岗人员必须佩带印有自己名字和职务的工作证)
4、态度蛮横.......
医院的行为?就别提对我们蛮横的态度了,死后专家给我们解释死亡原因,我们都很冷静,这个学生突然态度恶劣,让我们闭嘴,这是你们的青医附院?儿科针对我们家属的质疑回复都是简单草率,逻辑混乱词不达意。连他们的儿科主任都不承认自己的过失和问题,不断推卸(我们都有录音为证)
5、藏匿病历是犯法啊
明知我们患儿已经死亡,还把我们推出急诊室,未经允许,翻我们家属的包裹,事后发现在外院拍的胸片的诊断报告没有了。今天打开病历才发现,外院报告被放到我们病历中了(这不仅仅是医疗道德那么简单吧)
注:大家一定要记住,医院的凭证,不管结发生什么,一定要妥善保管,不要丢失,不要交给医生任由其篡改!如果出现事故,需要双方立即封存,签字不太管用直接按手印!
6、用药的过失更是直接导致我们孩子死亡的原因!(这是他们专家自己说的)
我们孩子有肺炎(对于小儿来讲很正常,打几天吊瓶就好了),有心脏疾病(现在的医疗手段治疗这些都不是问题),这两个都不至于死亡。为何偏偏服用你们药后半个小时就死亡?心脏猝死根本站不住脚,最合理的解释就是药的强烈刺激导致心率变缓,抑制了神经中枢和呼吸中枢,导致心脏衰竭。
7、抢救严重不规范和合理。
我们发现孩子服药后出现异常反应直接到大夫那,那个时候孩子还有生命体征和各项迹象,但抢救了不到15分钟就离开了!参与直接抢救的当时只有我的主治大夫和几个小护士,专业的一个没有!
抢救首先是基本生命支持:第一项就是开放气道。(院方没有做到)护士应迅速备齐吸引器等,及时清除呼吸道分泌物。明知道患儿感冒,有痰并咳嗽很多天了和还有鼻涕的情况下不但第一时间没有采取相应措施打开气道,甚至在“临床死亡”后很长的时间内也没有打开气道。你们知道么?当他们最终把氧气罩撤下来时,我们孩子两个鼻孔全是干干的分泌物啊,是她的奶奶姥姥一点一点给她擦干净才进的太平间。当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立刻气管插管。气管插管操作应迅速、熟练,争取30秒内完成,以免延误抢救。半小时后才进行气管插管,早已经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4-6分钟”。假如你们条件不具备,抢救的原则是就近,但ICU重症病房距离抢救室不到1分钟的路程,为何不转移?即使不转移为何30分钟后才进行插管?(院方严重抢救不及时)
医院不按规定给孩子开药,也不提供任何关于药品的说明书,没有任何医嘱,这个药最终导致我们小孩死亡。家属万分悲痛,孩子爷爷因过分悲伤直接卧床,已近过去一周,孩子还在太平间冰冷的呆着,医院也没有给我们一个说法,连个安慰都没有。
青大附院(医院)医院,药品管理和使用存在严重的失职行为,这样的儿科,对病情如此的疏忽大意,这样的用药不规范,这样不合理的抢救措施,谁还敢去?医院,同一个院区,同一个门诊,一个月内,因为医生的疏忽大意和不规范的行为,儿科连死两个孩子,你们是求死扶伤还是火葬场?
我们很悲伤,但我们不想让这样的悲哀发生在更多的其他人身上。希望能给所有的父母给予警示,同时求求好心人为我们做主,还我的女儿一个公道!医院都不重视这个高危药品(高警示药品),我们会为高警示药品的使用管理,特别是对于高警示药品的儿童用药,尽我们最大的努力,唤起社会公知,我们相信社会除了法律、还有正义、还有良知!
信息核实人:叶先生联系
时间:-3-17
望医院方面积极处理此事,给逝去的宝宝一个公道和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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