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中旬,省人社厅在南昌召开年度全省人社系统行政争议典型案例研讨会,对在日常执法中引发争议较大的多个工伤认定、行政处罚、社保缴费及待遇支付等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探讨。参会人员从法律适用、实际操作、证据采纳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讨论,还就如何避免行政争议提出了相关建议。本报从中选取了4个典型案例,生动还原研讨会现场的精彩观点。省人社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王静表示:“有些法律适用问题虽然没达成共识,但通过不同观点的阐释和辩论,拓宽了思维方式,对提高人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理论水平,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研讨会现场
典型案例引发激辩精彩点评让人深思本次案例研讨从11个设区市和6个省直管县市报送的行政争议案例中汇集整理了8个行政复议、应诉疑难典型案例及适用法律问题,主要集中在日常执法中引发争议较大的工伤认定、行政处罚、社保缴费及待遇支付等方面。研讨会以各地案例经办人员用ppt的形式介绍案情和相关政策、参会人员讨论案情、专家点评案例的方式进行,与会人员从证据采纳、法律适用、实际操作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讨论辩论,气氛十分热烈。其中,法学专家、法院法官还分别从理论探讨和法院审判中应注意的问题对案例进行了精彩点评,与会的各地人社部门相关人员均称受益匪浅。“这次研讨会主要从务实的角度以案析法、以案学法,通过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研讨,不仅充分交流了办案经验和办案体会,还加深了对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条款的深层次理解。”省人社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王静表示。本报特意选取了研讨会上4个典型案例,详细记录各方精彩观点,希望这些行政争议案例可以引发更多人的注意与思考。
1无法确定是否因公外出能否认定为工伤?提醒:工作时间较为弹性职工因公外出应汇报
案情工程师失联后山发现其遗骨职工刘某是某单位高级工程师,主要负责该单位检测站动力机械的检测试验、农业机械产品的监督检验工作,同时还承担农业机械的纵、横向课题项目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及检测扩项项目等工作。年1月某日,刘某到单位上班后,于上午10点多独自外出,之后一直未归。当日下午下班后,接到家属询问电话,发觉刘某失踪,单位即组织人员到单位及单位外后山刘某可能出现的场所搜寻,并报案寻求公安帮助,仍未找到。在此之后,该单位和刘某家属一直未放弃寻找,但均未找到。几个月后,附近村民在该单位后的某村后山树林中发现一具遗骨,经公安机关鉴定,系失踪人员刘某,并出具“可排除他杀”的死亡证明。事后,该单位向当地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当地社保行政部门经调查核实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作出不予认定刘某为工亡的决定。刘某单位不服,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撤销不予认定决定并责令重新作出认定。
争议未安排外出工作算不算工伤?刘某所在单位认为,科技工作者刘某工作性质特殊,可自行掌握课题研究的进度和时间,不能排除当天刘某因工外出发生事故的可能。社保行政部门不予认定工伤的原因是,从调查取证的情况看,该单位各级领导均未安排刘某外出工作。单位申请时未出具刘某因工外出相关证据,在社保行政部门进行实地调查核实时,单位也未提供刘某因工外出的证人证言。
研讨没有证据证明非因公外出工伤认定应从宽?对此,研讨会上,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相关负责人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刘某失踪当天及遗骨发现前,单位已经组织人员到刘某可能出现的工作场所多次搜寻但并未找到,这就说明发现刘某遗骨的后山树林不涉及刘某工作。而且单位并未提供后山树林有该单位研究项目的证据材料,这也就无法证明后山树林为刘某工作场所。与会法学专家提出了不同看法。他指出,对于找到刘某遗骸的后山是否为工作场所,有多种可能性。因为刘某所负责的项目属于“农、林”范畴,需要在广泛性地域进行考察,刘某有可能就是去后山考察项目的适用性,也有可能后山是刘某到达工作场所的必经之地,还有可能发现遗骸的后山并非第一现场……为此,专家指出,在明显没有证据证明刘某不是因公外出的情况下,行政部门在对职工进行工伤认定时应当从宽对待。他特别强调,行政部门应当为行政相对人服务,而不是为了管理而管理,更不是想办法去“管、卡、压”。对于工作时间较为弹性的职工,专家也特意提醒,要增加自我保护意识。比如,外出时要尽可能向上级领导汇报,发个盖白霖北京白癜风医院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