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高血压,必须首先明确诊断是不是高血压。诊断高血压必须经医生至少测量三次非同日血压(每次至少测3遍),所得数值均在高血压范围之内才能确定。在未确诊高血压前不必开始治疗,也不必进行复杂的实验室检查或其他检查,以免造成精神过度紧张,血压反而升高。此时应继续观察,多次测量血压,排除血压的波动,做出准确的诊断。
高血压确诊后,应进一步诊断为继发性高血压还是原发性高血压。对于继发性高血压应进行病因诊断,找到可根治的病因时,应抓紧治疗,不要延误。
如果确诊为原发性高血压,应进一步估计病情的轻重程度。轻度高血压,首先可实施一般性非药物治疗措施,疗效不满意时再考虑抗高血压的药物治疗。对于中度和重度高血压病人应毫不犹豫地给以药物治疗。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不会有一个固定的模式,而只能参照下列基本原则进行:
1、将血压控制到一个适当的水平,消除高血压带来的种种不适感,保证病人的生活质量。
2、尽量减少高血压对心、脑、肾等重要器官的损害,并且逆转已经形成的损害。事实证明,高血压病人经过降压治疗后,心、脑、肾并发症明显减少,而对已有的并发症进行治疗,又可明显改善病人的生活质量。
3、在降压治疗的同时,要防治心、脑血管并发症的其他危险因素,如左心室肥厚、高脂血症、糖尿病、高胰岛素血症、胰岛素抵抗和肥胖等。
4、坚持长期合理用药(终身用药),要与医生密切配合。不能凭主观感觉服药;不要突然停药或频频换药,降压药通常是在服用一段时间才能出现降压效果;降压速度不宜过快,要平稳降压。
5、定期监测血压,通常为在同一时间内进行每周1次,测前应静坐30分钟,要注意精神、心理因素对血压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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