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问:由于近年来新型毒品、制毒原料层出不穷,手段也不断翻新,很多打着精神、麻醉药品幌子的毒品漫天过海,我们如何更新缉毒民警的毒品鉴定知识?如何进一步确定毒品种类?如何更好地打击新型毒品犯罪?
李晓忠:首先,我回答您第一个问题。新型毒品是近年来新出现的概念,主要被媒体引用,然而这类毒品大多存在已久。早在年,日本化学家便首次合成了后来被称之为“冰毒”的甲基苯丙胺。在二战期间,甲基苯丙胺作为抗疲劳剂在士兵中广为使用。二战后,日本将其军队中库存的苯丙胺类药物投放市场,最终酿成50年代的首次滥用大流行。因此,所谓新型毒品是相对鸦片、海洛因等传统毒品而言,主要指人工化学合成的致幻剂、兴奋剂类毒品,是被国际禁毒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管制的、直接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使人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使人产生依赖性的精神药品。
新型毒品是采用化工原料通过化学方法进行人工合成的毒品,所以新型毒品又名“实验室毒品”、“化学合成毒品”。我市常见的新型毒品是苯丙胺类毒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冰毒”、“摇头丸”等。合成新型毒品的原料有很多,原料来源充足,制造工艺简单、方式隐蔽,并且价格便宜,消费市场大,消费群体对其危害的严重性认识不足,造成新型毒品制造、蔓延迅速。因此,要有效打击整治新型毒品违法犯罪,必须与时俱进地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来提高各警种特别是一线民警发现和识别新型毒品及其制造加工制毒窝点的能力,除此之外没有捷径。至于毒品的鉴定工作,按规定必须由专业的具有鉴定资质的技术机构和人员来完成,我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就是毒品的鉴定的专业机构。
第二个问题,如何进一步确定毒品的种类?毒品种类很多,目前已达到多种,分类方法也不尽相同。根据其来源,可分为天然毒品(如鸦片)、半合成毒品(如海洛因)、合成毒品(如冰毒)等。根据其作用,可分为抑制剂(催眠药、镇静药、安定药等)、兴奋剂(冰毒、摇头丸、可卡因等)、致幻剂(麦角酸二乙酰胺、苯环已哌啶等)。根据其属性,可分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常见的有鸦片类、大麻类、可卡因类、合成麻醉药品类等;精神药品有抑郁药、苯丙胺类药品、催眠药、致幻剂等。
第三个问题,如何更好地打击新型毒品犯罪。从各地查获的案件来分析,当前新型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主要有六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新型毒品的制造和加工工艺更加高超,手段更加狡猾,有的犯罪分子直接通过麻黄草加工制作麻黄素,再由麻黄素加工成品冰毒片剂。二是制贩新型毒品犯罪出现从东南沿海地区向西部地区转移的趋势。三是大多数地区的新型毒品价格上升明显,说明打击力度在不断加大。四是吸食新型毒品群体低龄化加快,部分低龄青少年逐渐成为侵害对象。五是涉毒场所和地区逐步扩大化,吸食摇头丸、氯胺酮(K粉)等毒品场所由迪斯科舞厅、KTV等逐步向茶艺吧、咖啡厅、酒店、宾馆等场所蔓延,甚至出现家庭派对群体吸毒的现象。六是吸食新型毒品的人群由过去以社会无业青年为主,逐步向公司职员、演员、大学生和国家公务员等其他社会阶层扩散。掌握了这些特征,打击新型毒品犯罪工作就有了明确方向。
针对当前新型毒品违法犯罪从单一零散型向网络型发展的现状,禁毒部门要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具体工作。
一是要严防,提高公众尤其是在校学生对新型毒品危害的认知度,让社会了解毒品危害,自觉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二是要严打,加强对新型毒品违法犯罪规律特点的研究,分析毒品来源、贩运渠道及作案方法,有针对性地加大侦查破案力度,依法严惩吸、贩毒违法犯罪人员,坚决遏制新型毒品问题的发展蔓延。
三是要严堵。落实公安、邮政、海关、机场、码头、车站等部门查缉毒品的责任,全方位加大公开查缉新型毒品的力度,切断毒品来源,从源头上解决吸贩新型毒品违法犯罪问题。
四是要严治。进一步强化对场所业主的禁毒知识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业主的防毒、拒毒、禁毒和自律意识。对吸贩毒等问题经常发生的场所,要进行重点整治,该取缔的依法取缔。对容留、引诱和教唆他人吸毒的公共娱乐场所业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严戒。加大对新型毒品吸毒者的收戒力度,对吸食新型毒品成瘾人员,要坚决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对转为社区康复的人员,要全面落实帮教管控措施,防止其复吸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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