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节严重的会列入刑法但药驾存漏洞《刑法修正案(九)》之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表明,吸食、注射毒品、麻醉品、致幻剂、兴奋剂、抑制剂,或者强迫、诱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麻醉品、致幻剂、兴奋剂、抑制剂而致行为失控的;处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且并三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资格。虽明确说明了禁忌条例,但似乎此法更加针对毒驾,对于药驾很难有现场有效的鉴定手段,且不易被发觉,因此提高自觉性才是关键。处罚并不是立法的目的,确保自身及他人的安危才是根本。以下将展开药驾为主题来说,身为驾驶员的您一定要认真阅读,提放潜在的危险。
药驾究竟怎么理解?
药驾是指驾驶员服用了某些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品后依然驾车出行的行为。由于这些药物常用、易得,服用之后可能产生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因而很容易酿成祸患。有关资料表明,在用药后驾车的人群中,服用扑尔敏等抗组胺药(感冒常用药)的事故率高达72%,而服用抗抑郁和镇静剂的人,事故率竟高达97%。
由药物所带来的副作用
药物都具有确定的剂量和用药的对象,从药理学角度看某些药物对神经系统的影响强度超过了酒精,国外的一项调查显示,在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群中,有两成是因为药驾造成的。会影响驾车的药物多达十几类,多是用于治疗一些常见疾病的,感冒药、降压药、降糖药都是容易让患者被药驾的常用药。
如常用感冒药中多含有抗组胺成分,能对中枢神经产生抑制作用,服用后会产生嗜睡、头晕、反应迟钝等不良反应,这些因素将严重影响驾驶人的驾车安全。
如常用感冒药中多含有抗组胺成分,能对中枢神经产生抑制作用,服用后会产生嗜睡、头晕、反应迟钝等不良反应,这些因素将严重影响驾驶人的驾车安全。
抗生素药
长期使用使用庆大雄素、链霉素等氨基糖普类抗菌药,可出现头痛、眩晕、耳鸣,感到周围物体发生旋转性或波浪性运动,致使平衡失调等不良反应,驾车时慎用。
降血压药
降压药造成的问题是降压药选用不当。如,心得安、利血平、硝苯地平等,有引起嗜睡、头痛、眩晕和低血压反应等,不利于驾驶安全。再则,在服用降压药物的初期,机体处于适应调节阶段,较易出现低血压等不良反应,这时应慎重驾车。
降糖药
如果降糖药选用不当,或偶然因素引起的低血糖,也会影响驾车安全。因此驾车时要谨防出现药物性低血糖反应,如心悸、头晕、多汗、虚脱等。各类降糖药物都具有引起低血糖反应的潜力,但以胰岛素和磺酰脲类多见。若在饥饿状态下用药更容易出现问题。糖尿病患者服降糖药期间,最好不要开车。如果必须开车,要在临床医生的指导下,采用降糖作用平稳、不易出现低血糖反应的品种。
我国目前还没有对药品驾驶等级作出明确规定。短时间内,将药驾写入《道路交通安全法》显然不现实。眼下首要任务是要求临床药师应加强患者的用药教育,指导患者安全用药,防范药驾。另外提高自觉性也是最为关键的,在您生病需要服药的时候,尽量减少开车,倘若遇到非开不可的情况时,在用量、禁忌症和副作用方面都要认真考虑,不可超剂量用药。生命只有一次,请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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